央廣網北京7月25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2014年1—6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工作情況,數據顯示,上半年有33名地廳級幹部因瀆職侵權被查,同比上升266.7%。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介紹,今年上半年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嚴肅查辦了一大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偵查5794件8232人,件數、人數同比分別上升1.5%和2.3%。其中重特大案件3386件,同比數量上升3.5%;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303人,同比數量上升21.2%,其中,地廳級幹部33人,同比數量上升266.7%。
  李文生: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案和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兩起省部級幹部案件,以及中央交辦的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宋史剛濫用職權、受賄案,甘肅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正廳長級)、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馬秉虎濫用職權、受賄案,中國黃金集團總工程師兼地質資源部經理楊志剛、地質資源部副經理劉鐵俠玩忽職守案等一批廳局級幹部要案。
  “老虎”“蒼蠅”一起打,今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463件6190人,件數、人數同比分別上升4.1%和3.1%。主要涉及“三農”、執法司法、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通過辦案為國家、集體和人民輓回經濟損失1.2億元。
  檢察機關著眼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介入重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李文生:嚴肅查辦了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岩後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雲南省曲靖市“4·7”、“4·21”重大責任事故等一系列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今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353件503人。
  目前,一些瀆職侵權案件已經進入審判程序。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開庭審理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謙在擔任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臨時黨組書記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期間,作為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在衡陽市選舉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前後,先後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衡陽市及所轄縣市區領導幹部關於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存在送錢拉選票問題的反映,未採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賄選行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選舉發生嚴重的賄選,在選舉後未依紀依法嚴肅查處。童名謙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李文生表示,下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將全力推進反瀆職侵權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肅查辦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徵地拆遷、涉農惠民補貼等領域瀆職犯罪案件。同時,進一步加強宣傳預防工作,強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治觀念,推動有關部門建章立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瀆職侵權犯罪發生。  (原標題:最高檢:上半年33名地廳級幹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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